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推动海沧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厦门市教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厦教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沧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25个,小学30个,幼儿园5个,共60个。
具体岗位见附件《2020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骨干教师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
(一)县(区)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
(二)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质课比赛、教学基本功大赛、岗位练兵比赛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的;
(三)在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层(含副职),正、副职教研组长、年段长、少总任职工作经历的,或技能学科教师(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科学、信息)指导学生(第一指导教师)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的竞赛获县(区)级竞赛一等奖或市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具备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1月19日(含1月19日)报名前取得;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
4.户籍不限。
(三)不得报名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本省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8:00(系统开启)--2020年1月19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网址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aicang.gov.cn,2020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入口)填报岗位。
3.咨询电话
0592-6583703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简章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确认符合资格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组织对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最后截止为20日中午12:00)。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月20日中午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者视为无异议。
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1月31日上午9:00起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