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教研员的招聘考试和聘任程序,到区教师进修学校担任教研员工作的老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观念正确、职业道德良好,曾获得区级单项表扬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则上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43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两年及以上片区组长、教研组长、年段长或者一年以上学校中层或校级领导任职经历;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二级职称;
(五)在教学一线有6年(研究生学历者3年)以上教学经历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
(六)有区教师进修学校跟岗工作、承担兼职教研员或片区学科组长经历者、曾获厦门市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福建省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优先。
市专家型教师、福建省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和省教学名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2日以后出生),行政任职或跟岗经历可适当放宽。
除特殊专业和其他需要外,原则上进修学校教研员不再直接招收高校毕业生,教研员队伍要按有关文件要求配齐初、高中教研员。
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0日;
报名咨询电话:0592-2969261;
报名者填写附件1《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报名表》,
附件1《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报名表》.wps
电子版发送至:smjsjxxx@126.com;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纸质稿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送至区教师进修学校901室吴艺红老师处。
材料项目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4.获奖证书;
5.其他证明自己教学教研业务能力的材料,如论文、课题结题报告等。
(二)考核
经资格审核合格,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专家组考试选聘,择优录取。考试选聘要求如下: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内容为评课和教研活动设计,各30分;面试内容为观点论述与答辩,4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与审批
拟聘用名单确定后,经拟聘用人员所在学校同意,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