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建高院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1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不受专业限制;2020年5月31日前进入湖里法院工作的临时聘用在职人员,报考湖里法院的,不受专业限制;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户籍人员或生源,专业可放宽(详见报名网页职位表);
4.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0年5月31日前进入湖里法院工作的临时聘用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7.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8.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9.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其中,笔试与速录技能测试采用机考方式同场进行。
(一)报名(2023年7月30日上午8时至2023年8月3日中午12时)
(二)笔试(2023年8月19日)
(三)速录技能测试(2023年8月19日)
(四)确定面试人员
(五)计划调减
(六)面试前资格复查
(七)面试
(八)体检
(九)考察、公示与聘用
(十)违纪违规处理
四、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工资待遇按照《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将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各招聘法院所属的中级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须按各招聘法院要求,及时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提前进入考场进行速录技能测试的音量及输入法调试。
(六)报考人员遇到相关问题或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法院。各招聘法院咨询电话及地址见附件。
报考人员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0731-85240657转8005
报名网址:
http://fjsjy.xxwb.zfoline.net
原标题:职等你来!湖里法院公开招聘12名聘用制书记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w_MQUM1W8yaBgUXarQNTQ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