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区属国企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激活公司创新能力,促进管理成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区属国企总工程师2名。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共有2个岗位,合计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②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
③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④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⑤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⑥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岗位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3.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4.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具有八年及以上工程类项目管理或技术管理或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
三、报考流程
1、报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按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④报名表1份和一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报名资料除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原件外,其他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3404
咨询电话:翔安区国资办0592-7886515联系人:小方
(二)采用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发至邮箱:xagzb@xiangan.gov.cn。
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将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到下述地址,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报名邮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3404(邮编:361101,联系电话0592-7886515)。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比对初审。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与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方面相关的内容。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单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8:1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权重占30%、面试成绩权重占70%折算成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若免笔试,则以面试成绩排序,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果依然相同,相应应聘者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由区人社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拟聘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递补。在面试后、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应聘者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翔安区国资办决定是否从本岗位要求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该岗位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不再顺延递补)。
4.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岗位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六、考察与公示
1.考察。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区委组织部核实不影响聘用后,报区委研究同意,提出将拟聘用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
2.任前公示。
考察后,由区委组织部提出拟任人选,经区委审批同意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区有关部门批准后,拟聘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由区属国企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情况特殊的,与翔安区国资办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经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双学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的,参照执行。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的,也可报考。
4.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6.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属国企总工程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厦门市翔安区属国企总工程师招聘报名表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组织部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国资办)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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