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5名、教辅2名;
保育员2名;
厨工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非在编教师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
(3)35周岁以下女性,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幼儿,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5)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片段教学(提前给题准备)
②教学技能(跳舞自行准备,弹、唱、画现场抽测)
2. 教辅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儿,品行端正,
责任心强;
(2)拥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足球教练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使用及文案处理熟练者优先;
(3)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片段教学(提前给题准备)或回答考官问题
②教学技能(跳舞自行准备,弹、唱、画现场抽测)或其他技能展示。
3.保育员
(1)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2)年龄在40岁以内,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
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
②相关技能测试
4.厨房人员
(1)年龄在40岁以下,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日
常烹饪工作;
(2)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厨师证者优先考虑;
(3)需对幼儿营养学有基本的认识,愿意配合保健医生
制定食谱,严格执行厨房各项操作规范;
(4)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5)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
②相关技能测试
三、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发往指定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岗位+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3.联系电话:
林老师(教师、教辅咨询):手机13559233192,邮箱806290701@qq.com
叶老师(后勤咨询):手机18205920239,邮箱10044652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