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各街道组织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核。
资格复核时,各街道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各街道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
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里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湖里区服务岗社区工作者七级岗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复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考试的后续考务信息通知,请报考者自行登录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查阅(网址:http://www.huli.gov.cn),请自行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资格复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本次招聘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其笔试成绩保留一年,从实际笔试日期开始计算;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相关街道结合实际提出递补意见,经区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从该岗位被保留笔试成绩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结束,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错失考试资格。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湖里区民政局解释。
附件
1. 《厦门市湖里区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岗位信息表》
2. 《厦门市湖里区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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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里头条 湖里区民政局)